因工作需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4名,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应聘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文字书写记录快速工整,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应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编导、传媒、影视编辑、中文、新闻、动漫类相关专业优先;具有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能、从事新媒体采编制作经验、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5、熟悉新媒体各种产品器材,有无人机飞行执照的优先.熟练掌握各类微信编辑器、H5页面制作和编辑排版工具,掌握Ps、Pr、AE等制图和视频编辑软件的基础操作;
6、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思维清晰、敏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擅长信息搜集与整合,具有一定的策划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9日—12日
2、报名地点: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05办公室(袁州区湛郎街道袁州区政府西侧袁州区法院)
联系电话:0795-357570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填写报名表,并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本(以上材料复印好,报名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2张等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对应聘书记员人员组织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计算机速录技能结束后将组织面试。
对应聘新媒体工作人员组织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将组织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考勤、社会保险,享受早、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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