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东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抚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2年的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学校坐落在一个有梦有戏的地方——著名的才子之乡江西省抚州市。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先进,设有28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文、经、管、法、艺、教等八大学科门类。根据发展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详见《赣东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登录赣东学院(原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门户网(http://www.ecutcj.edu.cn/)、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0794.jxpta.com)查询。
1.报名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硕士专业含学硕和专硕);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名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
2.专业分类按照附件5的专业目录执行。招聘岗位要求大类专业的,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赣东学院过渡期管理委员会和抚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
3.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即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报名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即已被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份邮件的以最后一份邮件信息为准。已报名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报名邮箱:ecutcj@163.com。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报考人员手写签名的《事业单位诚信招聘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2021年赣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附件3)。报名时须将上述材料发到指定的邮箱,报名材料名称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名称及代码”,否则不予受理。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17:30止。
四、测评
1.高素质人才测评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赣东学院过渡期管理委员会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赣东学院(原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门户网(http://www.ecutcj.edu.cn/)、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站进行公告(测评时间初定于2021年5月30日星期日)。
2.测评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试讲测试内容从附件4指定的课题中随机抽取;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两种测试方式时间均为15分钟。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
五、资格复审
1.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测试结束后,将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闱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闱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及试用期。
六、体检和考核
1.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管理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赣东学院过渡期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具体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赣东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八、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赣东学院过渡期管理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在每个环节操作中从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市外参加招聘的考生,一经聘用由赣东学院按规定报销其参加本次招聘产生的差旅费(车费、食宿费)。
3.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及教授职称的人才按《抚州市高层次人次引进实施办法》(抚发〔2017〕22号)办理。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赣东学院:0794-8258005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4-8222293
2.监督举报电话
赣东学院:0794-8258011
附件1:赣东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4:赣东学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教师岗试讲教材及内容.xlsx
赣东学院过渡期管理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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