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法院网讯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我市法院系统2019年考录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聘用制书记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考生于当日7:30前到达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前集中,并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有关问题
1、考生须于当日7:30之前空腹到达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或面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男生359元,女生409元),费用自理,请考生自备现金。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书面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体检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四个月以内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5、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在本省法院范围内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6、考生体检结果在九江法院网予以公布。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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