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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基础知识》参考答案解析

互联网 | 2015-04-2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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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网讯:2015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已经结束,人民警察基础知识于4月26日上午举行,此次考试总共100道题。以下是2015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基础知识试题答案解析。(来源于网络,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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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B、法既执行政治统治只能,也执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

  C、法的内容最终决定于一国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答案:C。A,法律也受客观规律影响,而且应当遵循客观规律;C法的内容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条件;D,法在本质上是阶级意志的体现。C正确。

  2、我国法律位阶由高到低依次顺序为

  A、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

  B、宪法、法律、地方性规章、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C、宪法、行政法规、法律、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法规

  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

  答案:D。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在全国有效的法律规范,其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3、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是

  A、犯罪分子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

  C、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D、阻挠被害人提出控告的

  答案:B。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CD属于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4、下列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从重处罚情形的是

  A、受过两次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B、教唆、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C、对报案人、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D、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答案:A。《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在使用了公民交通工具后

  A、只需及时归还

  B、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C、应及时归还,可以支付适当费用

  D、折价收购

  答案: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C项错误,并非可以支付适当费用,而是应当支付适当费用。

  6、下列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

  A、虐待案

  B、遗弃案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D、侮辱案

  答案:B。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无B项遗弃罪。

  7、下列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陈某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案

  B、刘某间谍案

  C、M国公民在中国抢夺3000元财产案

  D、黄某绑架杀害人质案

  答案:C。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C为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已不属于中级法院一审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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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拘传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权行使拘传的机关只有法院

  B、拘传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

  C、必要时,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拘传

  D、拘传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答案:C。拘传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的强制到案的强制措施,故A错误;拘传并非刑事处罚,而是刑事强制措施,故B错误;C必要时,拘传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D拘传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不得连续拘传变相羁押被拘传人,需要拘留、逮捕的,不得超过24小时,故D错误。

  9、李某,南昌市W区A镇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李某下列哪项行为违反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A. 未经批准,从W区A镇到W区B镇购买生活物品

  B.未经批准,与其女友进行QQ聊天

  C.宴请证人,请证人在作证时予以关照

  D.离开自己住所,到W区C镇父母家居住了一段时间

  答案:C。《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C违反了规定。

  10、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的现场发现了一封伪造的遗书,经过侦查,侦查人员发现遗书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信件上的笔迹找到了案件的凶手,该信件应该属于哪种证据:

  A. 物证 B.书证 C.被害人供述 D.勘验笔录

  答案:A。物证是证明案件真实性的实物和痕迹,书证是以内容证明案件事实。该遗书属于痕迹,即物证。

  11、我国近代第一次创立专职警察机构的地方官员是:

  A.曾国藩 B.李鸿章 C.张之洞 D.陈宝箴

  答案:D。1898年,湖南巡抚陈宝箴在长沙成立“湖南保卫局”,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

  12、现在不属于公安机关权力的是:

  A.立案权 B.侦查权 C.劳动教养审批权 D.刑事强制权

  答案:C。现在已无劳动教养审批权。

  13、下列属于人民警察行政处分种类的是:

  A.降职、辞退 B.降职、开除 C.撤职、辞退 D.撤职、开除

  答案:D。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4、下列不属于公安机关执法外部监督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B.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不法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

  C.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不法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D.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提出的申诉与意见

  答案:B。行政复议是向行政机关上级机关提出的,属于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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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此条款主要体现了法律的:

  A.平等价值 B.自由价值 C.秩序价值 D.效益价值

  答案:A。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体现了平等的理念。

  16、下列有关权利能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有行为能力就有权利能力 B.权利能力就是法律人格

  C.法人的权利能力是一样的 D.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答案:C。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年龄上有一定限制的人,而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遂所有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具有权利能力,而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的,故A正确;权利能力,亦称法律人格,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故B项正确;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应当是由法律间接规定的,比如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由其企业法人的身份决定,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但是并非所有法人的权利能力一致,故C错误;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D正确。

  17、下列行为中应追究王某相应法律责任的是:

  A.王某在街上溜狗时,李某故意对狗进行挑逗,致使李某被狗咬伤

  B.王某的小孩(11周岁)在小区将邻居家的汽车玻璃打碎

  C.王某在自己的日记中丑化、侮辱同事张某

  D.王某经公交司机提醒后拒绝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后来小孩被挤伤

  答案:D。王某经公交司机提醒后拒绝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后来小孩被挤伤该事由,王某并无法律义务,只是道德义务,因此无需对孩子被挤伤承担法律责任。

  18.甲开车不慎撞伤乙,乙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儿子8万元,乙儿子料理完后事,继承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A、行为 事件

  B、事件 事件

  C、事件 行为

  D、行为 行为

  A。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事件本是自然现象,只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才被列为法律事实,如人的死亡、地震等;行为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法律事实。行为虽与人的意志有关,但根据意志是否需明确对外作意思表示,行为又被划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侵权属于非表意行为,死亡属于事件。故选择A。

  19.2008年5月15日甲某将行李寄存在火车站,2008年5月20日被乙某冒领,甲某向火车站进行赔偿,其诉讼时效应截止于

  A、2009年5月20日

  B、2009年5月15日

  C、2010年5月20日

  D、2010年5月15日

  A。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甲知道被侵害为2008年5月20日,一年时效应为2009年5月20日,故选择A。

  20.N县人民政府为建政府大楼,向该县Y银行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届满N县人民政府未能偿还,Y银行以N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该案表述正确的是

  A、该贷款属于政府行政行为

  B、该贷款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C、该贷款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D、该诉讼应为行政诉讼

  答案:C。政府在此事件中为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并不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也不属于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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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王某户籍地在南昌,单位派其常驻重庆工作,3年后王某辞职到深圳发展,并在深圳买房居住一年半,现因患病在北京治疗15个月,其住所应当是

  A、南昌 B、重庆 C、深圳 D、北京

  答案:C。《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但公民住院就医的除外。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因此深圳是除了住院就医以外的满足条件的经常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地方,故当选C。

  22.王某擅自将李某委托其保管的电脑出售给黄某,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电脑给黄某,其合同系无权处分行为

  B、王某以李某的名义出售电脑给黄某,其合同系无权代理行为

  C、黄某可以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D、黄某只能因李某的追认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D。黄某无需必须经过李某的追认,可通过善意取得获得电脑的所有权,因此选择D项。

  23.甲乙共同继承房屋一间,一直由甲进行居住,甲未经乙同意,将该房右边墙体加盖瓦房一间,并将两间房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出售给丙,并完成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是该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B、加盖的房屋为甲所有

  C、加盖的房屋为甲乙共有

  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该继承的房屋

  答案:B。窗体顶端

  答案:B。本案中,甲加盖的房屋与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相互独立,甲原始取得其加盖房屋的所有权,故B项正确。A项甲、乙共同继承的房屋在遗产分割前属于其共同共有;D项甲为两间房屋的登记所有人,且丙为善意,丙取得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无权要求返还。

  24.我国客轮停靠在澳大利亚悉尼港时,N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相机一部。本案适用于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A、属人原则

  B、属地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D、保护原则

  答案:D。保护管辖是在境外,他国人针对我国公民犯罪的管辖原则,该题目我国客轮正停靠在悉尼港,属于在他国领土范围内,故应当选择D选项。

  25.下列情形中属于连续犯的是

  A、甲某和乙某有仇,在三天之内甲某先后杀死了乙某的妻子、儿子和儿媳

  B、甲某在连续半年时间内,持续对妻子前夫所生孩子以不让吃饭等形式进行虐待

  C、甲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一个月之内,先后实施了贪污和受贿行为

  D、甲某在一天夜间强奸了妇女乙,同一天晚上又在马路上抢劫了司机丙

  答案:A。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B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是为持续犯;C项中甲先后实施了贪污和受贿行为,并非一罪,遂C错误;D项中甲也是有两个犯罪行为,不符合连续犯的情况。

  26. 李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按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应该按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进行处罚,刑法这一立法规定属于

  A、想象竞合犯

  B、结合犯

  C、牵连犯

  D、结果加重犯

  答案:A。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故A正确;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故B错误;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故C错误;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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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死刑缓期执行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

  A、15年有期徒刑

  B、20年有期徒刑

  C、23年有期徒刑

  D、25年有期徒刑

  答案: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8.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A、判决确定之日

  B、判决生效之日

  C、判决执行之日

  D、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

  答案:D。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起算也适用该规定。

  29.政法机关在做出战略性部署,处理政策性、法律性问题,采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行动前均会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请党委研究并做出指示,这属于党委对政法工作的

  A、政治领导

  B、思想领导

  C、组织领导

  D、决策领导

  答案:B。窗体顶端

  答案:D。公安机关作出的战略性部署,处理政策性、法律性问题,采取有社会影响的行动时均需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请党委研究并作出指示,这体现了党对公安工作的决策领导。

  30.贾某乘火车时被执勤民警例行盘问,发现贾某随身包裹中有大量管制刀具,于是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连续盘问。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贾某被连续盘问的时间限制是

  A、自带至派出所不超过12小时

  B、自盘问结束不得超过12小时

  C、自带至派出所不超过24小时

  D、自盘问结束不得超过48小时

  答案:C。《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31.下列不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责权限的是

  A、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B、管理户政、国籍、出入境行政事务

  C、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D、死刑执行工作

  答案:D。死刑执行工作由法院的司法警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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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下列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活动错误的是

  A、人民警察认为上级决定和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并中止决定和命令的执行

  B、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C、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活动时,我国公民和组织有义务予以支持和协助

  D、人民警察因执行上级错误命令所导致的法律后果,由作出错误命令的上级承担

  答案:A。《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第三十三条 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3.下列关于人民警察职务保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相同待遇

  B.人民警察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补贴,并享有优于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C.人民警察个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D.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

  答案:B。《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一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故A正确。

  第四十条 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故B错误。

  第三十一条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对受奖励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故C正确。

  第三十七条 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故D正确。

  34.下列侦查活动不正确的是

  A.询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B.询问未成年人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

  D.询问证人时,可以在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询问

  答案:B。《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故A正确。

  第二百七十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而B项中用的是可以,故B错误。

  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故C正确。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故D正确。

  3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3日以内,提请审查批捕,该批准机关是

  A.同级公安机关负责人 B.上级公安机关

  C.同级人民检察院        D.上级人民检察院

  答案:C。《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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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公安机关对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不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是

  A.犯罪后企图自杀的        B.正在预备犯罪时被及时发觉的

  C.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D.犯罪后被传唤未及时到案的

  答案:D。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并无D项。

  37.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哪个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

  A.上级公安机关 B.同级人民检察院

  C.上级人民检察院 D.省级人民检察院

  答案:C。《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8.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如果对该不起诉决定不服的,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救济措施是

  A.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   B.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C.被害人可以进行申诉 D.被不起诉人可以进行申诉

  答案:B。《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抗诉是检察院面对法院判决作出的行为,并不符合当前的内容,故B错误。

  39.我国的法律(狭义)的签署权属于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总理

  答案:C。法律签署由国家主席来完成。

  40.下列有关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律规则的确定性程度高

  B.法律原则一般不能靠直接作为审判依据

  C.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容易改变

  D.两个冲突的法律原则只能有一个是有效的

  答案:D。法律规则确定性更高,原则是较为笼统的内容。故A正确;法律原则一般不能直接适用,要在穷尽规则时才能适用原则,故B正确;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原则间作出权衡,强度较高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故D错误,当选。

  41.“罪行法定”原则中的“法”指

  A.宪法 B.法律(狭义) C.行政法规 D.刑法典

  答案:D。罪刑法定原则存在于刑法之中, 该“法”为且仅为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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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在一个陌生环境下,我们敢于与陌生人交易,主要是基于法律具有的

  A.强制作用 B.指引作用 C.预测作用 D.教育作用

  答案:C。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

  第一,指引作用。这是指法律对个体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确定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

  第二,评价作用。这是法作为尺度和标准对他人的行为的作用。

  第三,预测作用。这是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

  第四,强制作用。这是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

  第五,教育作用。这是对一般人的行为的作用,包括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

  作用于双方之间的作用为预测作用。

  43.我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这体现了法律效力的

  A.保护主义原则 B.属人主义原则 C.普遍主义原则 D.属地主义原则

  答案:A。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犯罪的适用保护主义。

  44.甲因生活消费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并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为确保该贷款按时清偿,双方以甲所有的一套房屋为标的又订立了一份抵押合同。下列关于该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如抵押合同无效,借款合同也无效

  B.如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C.抵押合同的效力具有独立性

  D.抵押合同内容是由法律规定的

  答案:B。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保证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

  45.下列现象中,违反法律平等原则的是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B.平安保险公司可以从事保险业务,而中兴证劵公司则不能从事保险业务

  C.甲公民(女,年满20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男,年满20周岁)不能结婚

  D.甲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因其在发明创造中作出突出贡献,而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排除特权,而D项中的甲被赋予特权,因此违反了平等原则。

  46.甲被乙的狗咬伤,甲向乙诉请损害赔偿。甲不需要举证证明的是

  A.自己所受的损失 B.侵权事实与损失之间的丙果关系

  C.侵权的事实 D.乙的过错

  答案:D。无过错责任原则。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事件,无需举证过错。

  47.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情形的是

  A.被代理人死亡 B.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辞去代理 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答案: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关系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被代理人死亡并非终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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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甲、乙两人是邻居,甲和儿子丙(9岁)某日正在小区散步,路上遇到乙,乙拿出一个奥特曼玩具送给丙,甲命令丙将玩具退还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未经甲许可接受乙的玩具,其不能取得该玩具的所有权

  B.甲要求丙退还玩具给乙的行为是行使监护权,该行为有效

  C.丙已取得该玩具的所有权

  D.丙与乙之间的行为是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C。9岁儿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接受无偿赠与的行为是有效的,故丙已取得所有权。

  49、因甲乙有仇,某日,甲将乙5岁儿子推入河中欲将其淹死,小孩在水中挣扎时,甲突起善心,下河救小孩,但小孩最终被淹死,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甲将乙5岁儿子推入河中欲将其淹死,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已无可能,甲由于并未救出小孩,所以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不能成立,犯罪已既遂。

  50、甲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对甲某

  A.应当从轻处罚 B.应当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C。《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51、关于缓刑,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拘役的缓刑考龄期不能少于二个月

  C.已满70周岁的老人,应当适用缓刑

  D.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答案:C。《刑法》74条规定: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我国对75岁以上老人的保护规定,并无缓刑。

  5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A.不能少于10年 B.不能少于13年

  C.不能少于15年 D.不能少于18年

  答案:B。《刑法》第78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53、我国刑法分则把犯罪分为十大类,其分类的基本依据是

  A.犯罪的同类客体 B.犯罪行为的类型

  C.犯罪对象的特征 D.犯罪主体的特征

  答案:A。十大类分类是按照犯罪同类客体进行的分类,可分为: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54、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无权负责以下刑罚执行的是

  A.被交付执行刑罚罪,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

  B.管制

  C.拘役

  D.驱逐出境

  答案:B。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负责执行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可见管制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并非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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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公安机关可以对下列违法行为人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是

  A.贾某,17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B.乙某,年满70周岁

  C.丙某,正在哺乳半岁婴儿

  D.丁某,18周岁,美国公民

  答案:D。《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故D并非不予处罚事项,当选。

  56、下列不属于公安行政复议适用范围的是

  A.对公安机关暂扣驾驶执照不服的

  B.对公安机关制作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不服的

  C.对公安机关未予颁发驾驶执照不服的

  D.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不服的

  答案:B。A属于行政强制,C属于行政许可,D属于行政处罚,均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内容;但B选项为调解书,属于行政调解,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复议。

  57、下列不属于公安赔偿法定构成条件的是

  A.行为主体必须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B.损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行为

  C.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具有过错

  D.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失、财产损失

  答案:公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1)赔偿的主体是国家;(2)客观方面必须是公安机关及其警察,以及公安机关委托执行公务的组织活个人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经济损害;(3)损害结果和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4)属于《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行为主体如若是公安机关委托的个人或组织,国家也应承担责任。故A错误。

  58.下列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D.审判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

  答案:C。法定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依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商业秘密案件当时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故C当选。

  59.下列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王某辩护人的是

  A.王二,某法院法官,王某的大哥,受王某委托担任辩护人

  B.李四,美籍华人,与王某无任何亲属及监护关系

  C.刘一,正在缓刑执行期间,王某的朋友

  D.赵五,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

  答案:A。《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故A当选。

  60.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下列不能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主体的是

  A.被害人 B.被害人的近亲属

  C.人民检察院 D.被害人单位指定的人

  答案:D。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没有包含被害人单位制定的人,因此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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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表述不正确的是

  A.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B.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C.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以一次为限

  D.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应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答案:C。《刑事诉讼法》169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故A正确。

  171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故B正确。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故C错误。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故D正确。

  62.下列关于人民陪审员的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案件

  B.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案件

  C.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高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案件

  D.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与审判员享有相同权力

  答案:B。《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人民陪审员不能参与二审审判,故B错误。

  63、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的义务”,根据该条规定,其法律关系客体是

  A.物 B.行为 C.精神财富 D.人身利益

  答案:D。计划生育是人身权利义务的内容,其客体是人身利益。

  64、下列行为不形成法律关系的是:

  A、谭某抢劫银行

  B、肖某在回家途中捡到1万元

  C、刘某周末到教堂做礼拜

  D、李某贩卖黄色光盘

  答案:C。做礼拜并不会引起法律权利与义务的产生,因此不会形成法律关系。

  65、下列关于司法权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司法权是判断权

  B、司法权的主动性

  C、司法权的独立性

  D、司法权的专属性

  答案:B。司法权并非主动,司法是被动地受理。

  66、《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这一规定属于

  A、授权性规范

  B、确定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答案:C。授权性规则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委任规则即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有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不同的地方:前者偏于其他部门组织,由于具体办法还未制定出来,所以是法律要求或者委托授权其部门来处理。而后者是具体的办法和条文已经明确,可以直接引用或者准予适用。该文件应当属于具体办法还没有制定出来,需要其他部门来对具体内容加以确定,而非直接引用。故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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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在我国,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也是公民义务,这体现了

  A、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B、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C、公民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促进的

  D、权利与义务是没有区别的

  答案:B。该条款体现了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并没有体现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

  68、关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表述不正确的是

  A、缔约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B、缔约双方具有缔约能力

  C、合同须经过公证

  D、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C。并非所有合同均要公证,只要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主体适格、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即可生效。

  69、某商场明知某型号手机有质量问题,但在销售时故意不加说明,顾客王某购买了该质量有问题的手机,该购买行为应属于

  A、受欺诈的行为

  B、显失公平的行为

  C、有重大误解的行为

  D、乘人之危的行为

  答案:A。“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他人而使他人陷入错误而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该案例中体现的即为故意欺骗他人,隐瞒事实。

  70、甲某(14周岁),其姑姑赠与其一部价值6000元的手机。因甲某与其同学乙某(15周岁)关系甚好,甲某便将该手机以5500元价格转卖于已某。甲某父亲听说该事后,要求乙某返还该手机。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甲某接受赠与的行为有效

  B、甲某接受赠与的行为效力待定

  C甲父对甲出卖手机的行为享有追认权

  D、甲某出卖手机的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B。4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对于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行为效力待定,需要监护人追认方可有效。但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是有效的,故B错误。

  71、某高校对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作弊的学生甲某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并将处分决定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传达到其所在班级,对该高校的行为如何定性

  A、侵犯了甲某的受教育权

  B、侵犯了甲某的隐私权

  C、侵犯了甲某的名誉权

  D、是行使教育管理权的正当行为

  答案:D。高校对于学生日常纪律的管理属于正常的教育管理权行使,并未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72、甲某吃完饭后未付账即要离开饭店去机场,饭店服务员乙某见状揪住甲某不让走,并拨打110进行报警。甲某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饭店,耽误了乘飞机要你们赔偿。”对该饭店行为如何定性

  A、属于侵权,系侵犯甲某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侵犯甲某财产权

  C、行为正当,系行使合同后履行抗辩权

  D、行为正当,系自助行为

  答案:D。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

  73、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

  A、甲某教唆其朋友乙某(14周岁)去实施盗窃

  B、甲某向其朋友乙某表示要杀掉仇人丙

  C、甲某为了盗窃乙某财产,毒死了乙某家的看家犬

  D、甲某为方便对乙某实施抢劫,对乙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答案:B。表示并不是构成犯罪的情形,在现代刑法当中,并不处罚思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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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甲某因为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入狱12年来,甲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对甲某应如何处理

  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

  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

  C、可以假释

  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

  答案:D。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对于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满13年才可以减刑;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同样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满13年方能假释。故当前并不能对甲某减刑或者假释。

  75、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刑罚执行3年时,张某在监狱又犯故意伤害罪,新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10年,张某还需执行的刑期是

  A、7年

  B、9年

  C、10年

  D、12年

  答案:C。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张某仍需执行10年。

  76、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D。《刑法》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77、甲因乙与其争夺女友而怀恨在心,某日,甲纠集朋友丙和丁,手持匕首、铁棒等凶器对乙进行殴打,乙情急之下,拿起一把水果刀进行抵抗,致使甲、丙、丁分别受到轻伤,同时不小心将一个围观的群众戊刺成重伤,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A、乙对甲、丙、丁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B、乙对甲、丙、丁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

  C、甲对戊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D、甲对戊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A。乙是在违法行为中对施害人做出的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乙无意将围观群众打伤,不具有主观动机,应视情况定性为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

  78.下列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是

  A.被告人甲某,盲人

  B.被告人乙某,安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

  C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D.共同犯罪案件

  答案:D。第二百零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D项概括过于笼统,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才不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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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查院提出申诉,同时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于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适用法律或者认定事实上却有错误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C.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却有错误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人民检查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答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故A错误。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故B正确。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C错误。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而并非应当。故D错误。

  80、下列哪种人员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甲,无期徒刑,身患重病

  B.乙,管制,怀孕期间

  C.丙,拘役,正在哺乳期间

  D. 丁,有期徒刑,生活不能自理,有自伤自残行为

  答案:C。《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A项为无期徒刑,但不满足第二项规定即怀孕或者哺乳期,因此不得监外执行;B不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因此不可监外执行;C符合条件;D生活不得自立但有自伤自残情形,不得保外就医。故C当选。

  81.甲某重伤乙某案件中,下列哪项属于直接证据

  A.在甲某加重搜查出有乙某血迹的匕首

  B.证人丙证明甲某到过犯罪现场的证言

  C.乙某加重被撬大门上留有甲某的指纹痕迹

  D.乙某对甲某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答案:D。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四个选项中只有D乙的陈述能单独证明案件事实,故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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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1、宣读勘验笔录 2、公诉人发表公诉书 3、询问被告人 4、询问证人、鉴定人

  5、出事物证 6、被告人最后陈述

  A.234516

  B. 345126

  C.245163

  D.341526

  答案:A。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八十九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第一百九十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一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第二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83.甲父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甲依法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送的法律事实是

  A.车祸

  B.甲父的死亡

  C.甲与甲父的父子关系

  D.继承法的规定

  答案:B。引起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是死亡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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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

  A、人民民主

  B、公平正义

  C、执法为民

  D、党的领导

  答案:B。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85. 关于法律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违法行为就没有法律责任

  B、法律规定是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

  C、过错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

  D、惩罚是法律责任的主要目的

  答案:B。承担法律责任必须依据法律。违反义务也许承担责任,A错误;无过错责任也相当程度存在,C错误;法律责任并非以惩罚作为目的,法律责任有补偿性责任,也有惩罚性责任之分,D错误。

  86.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从法学角度看,这一解释属于

  A、文义解释

  B、历史解释

  C、体系解释

  D、目的解释

  答案: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从法律条文所运用的语言的含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内容。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确定法律规范所用语言的文字含义:其一是以日常语言文字的含义来确定所要解释的法律规范的文字含义。其二是从法律专业的特殊要求来理解法律规范运用的特定含义。如民法上的“法人”、“动产”等法律术语。其三,通过语境(上下文)来确定所要解释的表达法律规范的文字的含义。除此之外,还可以借助逻辑的其他方法来解释法律的文字含义。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

  体系解释是法律的解释方法之一,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这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又称论理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根据具体案件,从逻辑上进行的解释,即从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以合理的目的所进行的解释。

  87. 下列关于宪政理解不正确的是

  A、依法治国首先必须是依宪治国

  B、宪政就是要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C、宪政的基本精神就是限制国家权力

  D、有宪法就有宪政

  答案:D。有宪法并且要全方位落实才能实现宪政。

  88. 张某打扫自家阁楼,发现一幅郑板桥的书画作品,张某误以为是普通书画,遂以废品价格出售给了李某,该买卖合同该如何定性

  A、有效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C。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为可撤销事项。

  89. 下列哪种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甲,25周岁,严重精神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B、乙,15周岁,辍学无业,家庭条件优越

  C、丙,16周岁,烧烤店老板,月入5000元

  D、丁,17周岁,大学生,父母为其提供生活费和教育费用

  答案:C。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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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答案:D。《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91. 甲和乙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的儿子从国外回国定居,该房屋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A、附生效条件合同

  B、附解除条件合同

  C、附生效期限合同

  D、附解除期限合同

  答案:B。甲的儿子从国外回国定居是解除合同的条件,该合同为附解除调节的合同。

  92.我国刑法对溯及力之规定所体现的原则是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答案:C。我国刑法溯及力为从旧兼从轻。

  93. 甲乙共同对少女丙实施抢劫,抢得财物后,甲离去,乙发现丙颇有姿色,顿起歹意,于是将丙强奸。对于该强奸犯罪

  A、由乙独立负刑事责任

  B、甲构成未遂,乙构成既遂

  C、甲构成中止,乙构成既遂

  D、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A。甲与乙并未在强奸罪上有共谋,因此乙一人承担强奸罪的责任。

  94.下列哪一项情形不成立累犯:()

  A.甲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甲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甲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

  D.甲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15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答案:A。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新罪。而A缓刑期满后再犯的不构成累犯。

  95.甲被判处剥脱政治权利终身,下列哪种权利甲可以享有:()

  A.选举本乡人大代表 B.出版自己新近完成的小说

  C.参加当地工会组织的罢工游行 D.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职务

  答案:D。剥夺政治权利丧失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丧失了言论、出版、示威、集会、游行的自由,同时也将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录用为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但D并非公务员,也不是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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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甲某在东北林区行走,夜遇黑熊侵袭,危机关头,甲某用随身携带猎枪将黑熊击毙。甲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紧急避险 D.非法狩猎

  答案:C。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甲为不得已采取的保护自己的行为,为紧急避险。

  97.公安机关对下列哪种情形的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A.逃窜的凶犯 B.街头流浪的儿童

  C.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 D.吸毒的人

  答案:C。“约束性保护”的适用对象是精神病患者,并且处于发病状态,适用原则是患者存在危害性。《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规定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故C正确。

  98.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警察风犯规定的,可以:()

  A.带离现场 B.警告 C.记过 D.当场予以纠正

  答案:D。《公安机关监督条例》第十一条 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当场处置:(一)对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纠正。(二)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可以扣留其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三)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故D当选。

  99.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到法定情形时,应当回避,除了当事人外,也有权要求回避的是:()

  A.人民检察院 B.亲近属 C.利害关系人 D.法定代理人

  答案:D。《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的公安机关决定。故D当选。

  100.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下列表达不正确的是:()

  A.盲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以处罚

  B.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以处罚

  C.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以处罚

  D.醉酒的人违反治安关系的,应当给予处罚

  答案:A。《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A项不应为应当,而是可以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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