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从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前一天,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广东陆丰警方8日立案侦查后,将服装店主刑拘。
家人认为琪琪之死与一起“人肉搜索”有关。据警方通报,在陆丰市陆城某中学就读高中的琪琪,曾于12月2日到该市东海镇金碣路的某服装格仔店购物。但没过多久,琪琪购物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就被该服装店的店主蔡某发布到了网络上,并配文称截图中的女孩是小偷,请求网友曝光其个人隐私。这则“人肉偷衣服女生”的信息引起热烈反响,众多网友纷纷参与“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和个人照片均遭到了曝光。同时,网上也不乏批评辱骂之声。
琪琪父亲认为此举致使女儿自寻短见。琪琪姐姐在微博上公开指责涉事服装店店主系“诬陷”,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的行为导致“一个花季少女无奈走上绝路”。
从2006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虐猫女”事件到2008年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到2009年“央视实习生”事件,再到如今的“花季少女投河”案件,“人肉搜索”的悲剧不断上演,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疑问,从未停歇。
面视问题相关评论
华南理工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李幸认为,对于同为90后的店主和死者,一方不曾想到“网络暴力”会失控至超出个人想象,预估不足;一方因为毫无社会经验,面对“网络审判”束手无策,直至绝望,加上个人性格等因素最终酿成命案。
“人肉搜索具有放大效应,对于生活在一个小镇上的女孩子来说,更是感觉草木皆兵,人言可畏。面对网民居高临下的道德审判,对未来生活产生了极端恐惧。”李幸说,问题的根源是,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广州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即使是犯罪分子也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在网络上曝光个人隐私信息,无疑是‘网络示众’,这与‘文革’时的集中宣判,古时候的游街示众没有实质区别。”陈舒说,国家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提及“人肉搜索”,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多见于宪法、刑法、民法、侵权责任法等一些原则性规定和行业性规范,缺乏全局统筹和可操作性。
面视问题模拟题
女生被指偷窃遭人肉搜索投河自杀,再度暴露出网络人肉搜索的负面影响,你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面视问题参考解析
时代在进步,网络作为顺应时代潮流产生的科技产品,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工具,并且有本身绝对优势。比如:网络听证,在线交流等新的执政方式,网络监督、微博听证等形式都发挥着很好的作用。但同时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比如人肉搜索,不容易求证事情的真伪,把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比如题目中阐述的事情,是值得我们反思和重视的。
女生琪琪被怀疑偷窃衣服,遭受店主人肉搜索后不堪压力后,投河自杀。简单分析一下造成这种恶劣后果的原因:
琪琪本身是个守纪律,比较内向、文静的女孩子,在班集体并不活泼,朋友不多,加上不善倾诉,面对突如其来的“人肉压力”,消化不了才走上了绝路。
店主在不确定琪琪是不是小偷的情况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更不曾想到“网络暴力”会失控至超出个人想象,预估不足,致使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整个网络工具的使用,没有相应硬性的规范,只是依靠个人自觉和道德修养,从而造成很多“失范”行为。
也反映我们政府相关部门对网络监督和行为规范不到位,没有预感到网络这种“裸奔”的危害性,从而及时的化解危险。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不能再坐视隐患,让更多的悲剧发生。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学校教育方面,应该更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注重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也要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给予疏导。多举办相应的活动,多与学生交流,多与学生家长沟通。
第二、在社会上普及一些应知必会的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不要去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相应的政府部门,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情况,给予合理的预期,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给予消除在萌芽状态。制定出相应的行为规范,更好的规范人们的行为,创造和谐的社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