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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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国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兴国组工微讯 | 2024-04-1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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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力量,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14人,其中:

  社区工作者岗位1(报名序号202401):面向社会,招聘8人。

  社区工作者岗位2(报名序号202402):面向现任城市社区文明实践员、专职网格员、纪检委员(纪检书记)、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实习社区干部等岗位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5日)以上人员,招聘6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责任心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在兴国县常住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5日),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常用办公软件。

  3.大专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4月15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5日至2006年4月15日期间出生),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赌、酒驾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因涉黄、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5.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6.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损害生态环境或严重失信等行为未整改处理的;

  7.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项

  1.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分别加1、2、3分。同一应聘人员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分值最高项予以加分,不叠加计算。

  2.退役军人、军烈属提供相关证明(证书、证件等),可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全日制研究生可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4.目前在城市社区担任文明实践员、专职网格员、纪检委员(纪检书记)、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实习社区干部等岗位且连续任职满3年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任职年限每增加1年可加1分,3分封顶。

  5.近三年在城市社区工作中获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表彰先进个人荣誉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分别加1、2、3分,3分封顶。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下载打印《兴国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到县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综治调解室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报名),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xgxwcjb@126.com,联系人:陈妙凤18720796609。

  3.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考试

  应聘人员需要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和社会治理相关知识、兴国县情、国内时事、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社区工作、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社区工作者岗位1(报名序号202401):综合成绩总分为2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名,如遇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社区工作者岗位2(报名序号202402):综合成绩为3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绩各100分(平时考核成绩由城市社区党工委制定量化评分细则,根据应聘人员日常工作表现评分)。综合成绩=笔试分×30%+面试分×30%+平时考核成绩×40%。按综合成绩排名,如遇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按平时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如平时考核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成立由组织、政法、民政、人社、城市社区党工委等部门组成的考察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其中社区工作者岗位1差额考察2人、社区工作者岗位2差额考察1人,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卫健委等部门意见。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结束后,从考察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城市社区党工委根据岗位需要,统筹安排拟聘人员前往社区参与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城市社区党工委对拟聘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按相关程序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备案。

  六、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后,薪酬按社区工作者“三岗二十四级”薪酬体系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内只发固定补贴)。

  七、其他事项

  1.成立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城市社区党工委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会同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2.应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3.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兴国县2024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

  兴国县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4日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g4MDU3MQ==&mid=2247533521&idx=1&sn=5dc205fd269cba2493c34e91cf675362&chksm=fd41c0d7f734f527d6225ec99b43ae47c651417995697dd67992c5459e3169ff030a7e3deb94&scene=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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