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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7-2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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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91号)精神,以每个具体的招募服务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同分一并入闱),现将宜春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宜春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

  入闱考生本人须按时间安排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时间:2023年7月30日 08:30-16:30。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楼901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时,入闱考生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整理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高)中毕业证原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提供初中毕业证)及复印件(如毕业证遗失提供个人档案内中(高)考报名登记表及(中)高考学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非江西生源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提前完成学籍在线验证并牢记账号密码)。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限户籍岗位考生提供)

  6.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支教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教师资格证尚未领证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确认已取得有关层次学科教师资格并正在办证的证明材料)。

  8.支医岗位有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要求的,应提供取得的资格证、医疗卫生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9.《202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从附件2中下载,严禁使用其他版本表格。表格内容须按填表要求填写,手填无效,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打印后本人签字。其中“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如档案已转至户籍所在地,可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公章。

  10.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须与《202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照片保持一致。

  11.招募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募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身体、时间等条件必须能保证“三支一扶”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并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志愿服务工作(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后,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市“三支一扶”办将在网上公布。我市“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的后续事项会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人事考试网网站陆续公告,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并相互转告。市“三支一扶”办联系电话:0795-3272805。

  宜春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附件1:附件1:2023年宜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人员名单 .xls

  附件2:附件2:2023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rss.yichun.gov.cn/ycsshbzj/gggs/202307/f50364a861274b378940ba3103b3bd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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