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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政法干警培养招录考试成绩查询

未知 | 2012-09-1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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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实施江西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工作。江西华图将及时在此页面公布成绩查询入口,请密切关注。2012江西政法干警QQ交流群:83081923

>>>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入闱面试名单

  由于此次政法干警的成绩查询时间间隔太长,部分考生会忘记自己的准考证号,以下为准考证找回入口

>>>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准考证找回入口已开通

  现在政法干警成绩查询入口已经开通,江西华图特为您开设相关面试辅导课程,以下是2012江西政法干警面试辅导课程的链接。

>>>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面试辅导课程


面试

  1、确定面试名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末位同分时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职位的,面试比例为4:1。报考其他职位的,计划数在5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面试比例为2.5:1;计划数在11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调减录用计划按照“不足调减1个计划时不调减”的原则进行。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在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按前款规定调减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3、面试。面试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招考计划不再调减。当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相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体能测试。报考警察职位并入闱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合格者方能按考试总成绩排序进入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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